為進一步完善服務糧食企業發展的金融基礎設施,解決部分糧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近日,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聯合印發《常州市級糧食共同擔保基金管理實施意見(試行)》。10月19日,常州市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并答記者問。
《實施意見》圍繞基金設立的原則模式、支持范圍和條件、業務辦理程序、風險分擔及補償,以及監督和績效評價等各個方面,明確各方職責,強化風險防控,推動基金正常運作。
常州市級糧食共同擔保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的原則設立,基金規模2000萬元,由市財政局全額出資,向糧食企業提供最高不超過LPR+25BP的優惠貸款利率。基金采用與農擔業務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合作的方式支持糧食企業貸款,對單戶300萬元及以下的貸款,采用“政銀擔”模式,由農擔業務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并在符合省相關規定基礎上,按照農擔業務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要求進行管理;對單戶300萬元以上的貸款,采用“政銀”模式,由基金予以支持。為強化風險防控,基金還特別設立了基金管理人。
《實施意見》明確,基金支持對象為常州市級糧食企業及在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內注冊登記,且從事糧食收購、儲存、加工和銷售等活動的糧食企業。 🍰
據介紹,常州市級糧食共同擔保基金具有糧食企業“零負擔”、支持范圍“廣覆蓋”、合作銀行“選擇多”等特點,下一步,常州市將全力推進該基金政策落地,優選合作銀行、確定入庫企業名單,為糧食企業特別是民營糧食企業提供強有力的融資貸款支持。
掃掃視在智能手機打開文檔現階段頁 ![](/tools/generate_qr.php?data=//m.aimishengwu.com/ns_news/896166616691294) |